2009-12-18

關於二技統測報名的建議

致註冊組:

身為畢業班導師,輔導學生報考二技是導師的職責


本人願意花五個小時電話聯絡再外實習的學生要繳交報名資料(12/11 PM2:00~PM7:00),

並願意花兩三個小時用即時通與學生溝通升學觀念(12/9~12/17),

也願意花兩三個小時在校與學生面談輔導升學與就業(12/9~12/17),

花一兩個小時收照片、報名表、報名費(12/16~12/18)



但是其實並不太願意花一兩個小時做一些文書工作來繳交"
報名大表紙本及電子檔"

因為依本人主觀的認定,

這件工作--(KEYIN 資料與檢核資料正確性)無關導師輔導學生之責任。



如期將此工作完成並繳交

但是建議以後

畢業班導師或許可以協助收齊
學生相片電子檔、學生個人報名表與報名費;

但是

"
報名大表紙本及電子檔"是否可以由註冊組來完成?





其立論點是在於"專業工作效率""權責依歸的正確性",

也並非多麼再乎那多出來一兩個小時的工作量。(況且已經做完了!!....)






再者


統測的學校集體報名時間為98/12/28~99/01/09 (由學校繳交報名資料到統測中心去)

但是卻要求畢業班學生於98/12/18前繳交報名資料

於98/12/18~98/12/30親自核對報名資料,並簽名負責。(原訂12/22~12/30)



這樣的期限雖然確保了學校容易在期限內繳交報名資料,

但是卻大大壓縮學生選擇與思考的時間,

也降低學生升學時作抉擇的品質。






建議以後是否可以再多留一點時間給學生來完成報名的工作

以提升學生對升學就業所作的思考與抉擇的品質。



(有要轉換跑道的學生要升學、有要繼續同樣專業的學生要升學、有要工作的學生、

有要工作但是要轉行的學生......在這樣的時間點,

其實是對學生實施機會教育的"大好時機",but it take times  )





教育工作者(所有的教職同仁),

所要思考的應該並不只是順利的完成工作,

應該在完成工作的同時,提升對學生服務的品質,與提升教育的品質。





其實第一部分的建議已經向註冊組長提出過,

或許註冊組以後會有不同的作法也不一定。






但是有一些經驗是無法靠單單寫在所謂的SOP當中而發揮力量的,

而是必須寫在教職員工生的"記憶"與"辯證思考"當中。






故提出,供同仁們參考。





5L2導師

王順興

2009.12.18

6 則留言:

  1. 記得當時帶畢業班真的為了報名二技的是弄得我壓力超大,去開刀生小孩都還心繫學生的

    報名事情,現在想想真的班導是不是包山包海包太多了一點,雙手贊成順興的意見,畢竟任

    何的錯誤都可能影響學生的一輩子...我是想的比較嚴肅一些...真ㄉ蠻同情老師的,稍

    微出錯就會被學生罵,家長罵,長官責怪,然後自責....>_< Try to make the

    ground rules more fair!!! That's the 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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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其實這封信是寄給全校教職員工的!!再轉載於此.....



    要是早先幾年有人這樣做,"或許"(僅僅是或許!!!)現在我就不用做這些啦,哈哈!!

    不過最近我發現情況似乎越來越嚴重,

    有時候,真覺得導師被當成"不用工讀金"的"工讀生"在使用....

    好好有效率使用的話也就算了,有時候真是事倍功半,甚至有反效果。

    只是絕大多數的時候,都沒甚麼人願意表示不同的意見......



    大概樹人的同仁們,都像校長所說的,

    都是比較有智慧的啦!

    都只像是聰明有智慧的人---說"該說的話"

    而不是我一樣是沒大腦的人---說"想說的話"........



    這樣子官腔十足的話,

    彷彿讓我年輕二十多歲(像是時光倒流重返戒嚴時代???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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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哈哈!! 被K回來了....

    -------------------------------

    王老師及諸位畢業班導師:教安!



    針對 王老師對本組所提的建議,本組將列為未來排定作業時間的思考要件。如 王老師所述:身為畢業班導師,輔導學生報

    考二技是導師的職責,聯絡在外實習的學生要繳交報名資料、與學生溝通升學觀念、與學生面談輔導升學與就業,而收照

    片、報名表、報名費、報名大表紙本及電子檔無關導師輔導學生之責任。



    因此,本組對於 王老師來信的內容有些回應,此階段本組請導師協助之業務為二技統測報名作業,學生應不至於在本組宣佈

    應屆畢業生可報名參加考試時,才考慮未來之規劃!



    「"報名大表紙本及電子檔"是否可以由註冊組來完成? …其立論點是在於"專業工作效率"與"權責依歸的正確性",也並非多

    麼在乎那多出來一兩個小時的工作量。」就因為考量"效率"與"正確性",依本年度應屆畢業班護理科4班、物治科5班、視光

    科2班、應外科2班、資管科1班、幼保科1班,共15班。若如 王老師所言,由註冊組來負責上述工作,更可能無法顧正確性

    與時效性。



    另外,提供本組本學年度二技統測報名作業校內的相關作業時程給各位老師參考(如附件)。我們都在幫助學生,未來還有二

    技推薦甄選、二技登記分發報名作業,還需要各位畢業班導師協助學生完成,感謝導師們辛苦的付出,也希望各位考生提早

    準備,每位考生都能考上好的學校!



    註冊組 敬上

    2009.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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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還是繼續回應囉!!



    -------------------

    致註冊組:

    謝謝貴單位的回信,有討論遠勝於無討論。希望在多方討論下,觀念與制度更加明晰。

    為減少引敘述文字的不方便,及避免斷章取義,直接以紅色字體加註於原信件,來回應貴單位的回信。僅只想澄清一個”誤

    引”之處與說明”效率”的觀念。



    ----------------------------------------------------

    XXXXXXXX



    原信所提及的是"並不太願意花一兩個小時做一些文書工作來繳交"報名大表紙本及電子檔。因為依本人主觀的認定, 這件工

    作--(KEYIN 資料與檢核資料正確性),無關導師輔導學生之責任", 並非上述”收照片、報名表、報名費、報名大表紙本及

    電子檔無關導師輔導學生之責任。”這一點應該有所誤引。



    XXXXXXX



    但是這就是本校不少學生做事情的方法吧!!當然也感到有一點抱歉,因為把學生教得不夠好!! 雖然導師在班級上已經提

    醒學生注意升學相關問題一兩年了、往年的招生簡章也購買發下去給同學們閱讀、出去實習前後也都有提醒同學,但是仍是

    有超過60%的學生,現在才”會”,現在才”想”認真思考這個問題!尤其是視光二技的學校全部採個別獨招,本科系也比較

    沒有二技聯招的相關類組可以報考,往年畢業生較常報考的衛生類組,今年也廢除,一直到十幾天前,才能由技職招生策進

    協會( http://www.techadmi.edu.tw/two_year/class_query/ ) 查詢到一些相關報考科系的資料。而以這種狀況而

    言,若是單純說是學生的問題,其實也不盡然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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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XXXXXXX



    這一點我想是最需要釐清的 ! 所謂的效率是由較少的總工作時數來完成工作。若是一個工作方法,動用了較多的人力物力才

    完成,是不能稱之為有效率。以這個 ”輸入報名大表紙本及電子檔”為例子:若是一個導師花2小時來熟悉規則、輸入與檢

    核資料,十五個導師可能總共要花約30個工時來完成。但是若是將已經收齊好的書面報名表集中一起輸入,工作的”效

    率”應該能達到導師的兩倍以上,也就是兩天的工作量,正確性也應該要更高;若是再配合上由註冊組專業人員所帶領的工

    讀生來幫忙輸入與檢核,應該也能進一步的縮短完成的時間。因為真的是註冊組的人員對於報名的相關業務最了解,若是有

    問題也最能及時解決(例如後來貴單位於12/21通知:實習的應屆畢業生若是來不及,也可以不遵守原先報名手冊上的規定—

    必須由學校統一報名,而可以個人網路報名)。



    究竟是讓這樣子的文書工作分攤給15個有經驗與沒經驗的畢業班導師來做比較有”效率”呢,還是由一兩位熟悉報名業務的

    同仁來完成比較有”效率”呢? Of course, it is an open question. 僅提出此觀點供大家參考與討論。當然若是

    再加上所謂的人力成本,再來思考一下這個問題,可能會更有趣味的。



    再提供一次學校的報名時程表供比對參考:

    畢業班學生於98/12/18前繳交報名資料

    於98/12/18~98/12/30親自核對報名資料,並簽名負責。(原訂12/22~12/30)

    98/12/28~99/01/09 (由學校繳交報名資料到統測中心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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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今天在導師職能研習,

    被教務主任在台上沒有指名道姓的K了一下!!



    "都是在為學生服務,

    但有同仁計較工作的分配,

    還記EMAI給全校,

    並且打筆仗......"



    老實說,

    如果那一封回應,沒有"誤寫"我的觀點,

    我何必在花時間"說明"??



    我想說的是,真理應該越辯越明:

    不是官大學問大,

    而且權力不能代表真理,



    引一則話結論:

    柯林斯 從A到A++的社會

    "唯有當人們明明有權拒絕服從,卻仍然願意追隨你時,

    這才是真正的領導,

    如果人們只不過因為別無選擇而追隨你,

    那麼你就不是在領導。"



    以此條件而言,本校的同仁,並不是被領導,

    只是不得不的服從(為了生活、為了工作、為了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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