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31

不值得......

(20100331)學校的同學被限制打壘球的場地,只能在操場的單槓附近........我是覺得限制得有一點嚴,還特地去找學務長談過,希望能夠放寬一些。但是,今天我發現同學的表現,不值得我這麼去做。



同學這樣的行為表現,

被學校這樣的管制與對待,

只能說是



剛剛好!!!



唉!

4 則留言:

  1. 學生當然會不滿阿

    草皮死了那麼多年 還賴給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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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說是賴給你們,有要你們賠嗎?



    "他們的"草皮不高興給你們用,有甚麼好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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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就如同

    3/31 在職班同學找我去幫忙處理他們在上課,而管樂社在社團練習,音樂太吵的問題,

    到了現場才發現,

    在職班同學有居然有潑水下去。



    雙方本來都沒錯:在職班在五專部社團時間有課要上,社團在社團時間要練習。

    但是處理方式太爛,變成在職班潑水,管樂社同學就故意用樂器製造噪音......

    弄到雙方都很不愉快。



    真是OOXX的哩!



    真是不值得

    讓我走到一樓去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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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上次沒有把話說清楚,

    所謂"我發現同學的表現"是:

    (1)在教室裏投球接球,打破過兩片玻璃,賠了兩三千元

    (2)違反規定在其他的區域裏投球接球,球還滾到"貴賓停車場",落人口實。



    所謂的不值得,

    是同學"愛好"棒球與壘球的心,太過"廉價"。

    連多走幾步路,遵照目前的規定都做不到,

    缺乏自制力。



    那還真讓人難已去開口爭取更多的福利。

    真是"誰敢去替你們扛責任"呢?



    那樣的行為裏,

    只看到"任性",看不到"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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